【导语】很多小伙伴参加会计考试,取得会计资格证,目的都是为了找到一个满意的会计工作。中级会计证报考条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,不论你是否是会计专业。当下,会计就业前景一片明亮,但大家需要有意识从传统型转变到管理型思想,不仅需要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,还需要增强理论知识。因此,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关于中级会计考试的相关内容,供大家学习。
一、仲裁
1.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
(1)有仲裁协议;
(2)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(3)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。
2.仲裁庭的组成
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成立独任仲裁庭或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。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仲裁庭,设首席仲裁员。
3.回避制度
(1)是本案当事人,或者当事人、代理人的近亲属;
(2)与本案有利害关系;
(3)与本案当事人、代理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;
(4)私自会见当事人、代理人,或者接受当事人、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。
4.仲裁裁决
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,当事人协议公开的,可以公开进行,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。
二、民事诉讼
1.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
(1)民事纠纷案件;
(2)商事纠纷案;
(3)劳动争议案;
(4)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非讼案件。
2.地域管辖
(1)一般地域管辖
①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;
②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: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(2)特殊地域管辖(例)
①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;
②票据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;
③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。
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,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、运输目的地、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
④铁路、公路、水 上和航空事故由被告住所地或a.事故发生地b.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、航空器最先降落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(3)协议管辖
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(包括因物权、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 事纠纷)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。
3.审判程序
(1)第一审程序
开庭并公开审理。
(2)第二审程序
①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
②上诉期
a.判决: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;
b.裁定: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。
(3)审判监督程序
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员和机关,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。
4.不适用诉讼时效
(1)《诉讼时效司法解释》的特殊规定
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;
②兑付国债、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;
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。
(2)《民法典》的特殊规定
①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;
②请求支付抚养费、赡养费或者扶养费。
免责声明: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,由本站编辑整理,仅供个人研究、交流学习使用,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。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。